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其它渠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第四采油厂部分注水井由于注入能力差,常规酸化技术难以溶解井壁附近及近井地层堆积的硫酸盐垢和有机垢,且有效处理半径小,成本高,残酸需返排处理难度大。因此开展酸性纳米乳液复合降压增注试验,通过高压氮气气举解堵与酸性纳米液清垢增注相结合,提高单井注入能力。
2.2 招标范围:2024年杏北开发区酸性纳米复合降压增注技术服务,实施7口井,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四采油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99.68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2024年杏北开发区酸性纳米复合降压增注技术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 .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3.3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10:00:00至2024年11月05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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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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