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磋商内容:甘肃省粮油质量监督检验所全自动粉质仪、锤片式粮食实验粉碎机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书);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单价限价(万元) |
备注 |
|
1 |
全自动粉质仪 |
1 |
套 |
28 |
|
|
2 |
锤片式粮食实验粉碎机 |
2 |
套 |
6.58 |
三、预算金额: 41.16 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除外)。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以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之间出报告日期为准);
(3)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须扫描提供上述票据凭证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 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
五、发售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发售价格:每套售价为(电子版)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