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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241211423)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 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
| A标段 | 动力煤 | 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场价 | 10000 | 97.5 | 1 | 不限 |
| B标段 | 动力煤 | 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场价 | 15000 | 97.5 | 1 | 不限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为1元/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 A标段 | 烟煤 | 混煤 | 1200-1500 | ≤9 | ≤1.8 |
| B标段 | 烟煤 | 混煤 | 1200-1500 | ≤9 | ≤1.8 |
备注:指标考核 1.买卖双方应以合同约定的执行期限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周期内来煤的热值、硫分、水分等指标均采用加权平均值作为结算指标。 2.结算加权平均燃料热值大于等于1200大卡小于等于1500大卡时,按基准价格确定单价,据实结算。 3.结算加权平均燃料热值低于1200大卡时,按基准价格的50%确定单价。 4.结算加权平均燃料热值大于1500大卡时,按1500大卡基准价格确定单价。 5.单批次燃料热值低于1100大卡时,不参与加权结算,单批次燃料按基准价格的50%确定单价。 6.结算加权平均硫份S>1.8%时进行考核,即基准硫份1.8<S≤2.0%时,每高0.1%向耀光公司支付违约金6元/吨,加权平均硫份S>2.0%时, 按基准价格的50%确定单价。 7.单批次燃料硫≤2.2%时不考核。单批次燃料S>2.2%时,不参与加权结算,单批次燃料按基准价格的50%确定单价。 8.结算加权平均燃料全水9%<Mt≤12%时,每高1%向耀光公司支付违约金3元/吨。加权平均燃料全水大于12%时,按基准价格的50%确定单价。 9.单批次燃料全水Mt>15%时,不参与加权结算,单批次燃料按基准价格的50%确定单价。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注册的煤炭经营、生产企业。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10-30 16:30:00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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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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