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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综合生产用房6-7层局部改造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10-29 收藏项目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综合生产用房6-7层局部改造工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综合生产用房6-7层局部改造工程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综合生产用房6楼机房、7层局部改造施工服务,主要包括工位及配套改造、局部装修、机房、弱电施工等,具体如下:

分公司

生产用房概况

主要采购内容

浙江省分公司

1、工程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御临路33号6-7层; 2、建设规模:6层机房局部改造、7层局部改造装修、建筑总面积约812.4平方米。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工位改造、具备装饰(主要包括地面、墙面、天棚、门窗工程和砌体混凝土(简单施工,不涉及结构层)、消防设施等施工。),本工程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承包,工程量按实结算,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1.6采购预算:133万元(含税),含暂列金3.96万元(含税),以含税预算金额作为合同含税金额上限,按实结算。

1.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名,份额100%。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非OFF)9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综合生产用房6楼机房、7层局部改造施工服务。

2.2★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算。

2.3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供材料需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

2.5保修期:按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8安全目标: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2.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控股与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财务要求: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5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之一: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1)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2)若参选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企业资质,应提供最新资质证明文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3.6安全生产许可证:参选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

3.7安管人员要求:

(1)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2)为本项目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②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3)为本项目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一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说明:(1)须提供有效的证书证明文件、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7月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否则不予认可。(2)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不得与技术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施工人员复用,否则,该人员其他岗位不予认可。

3.8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单个合同业绩含税金额100万及以上房屋建筑装修或改造】。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29日23时30分至2024年11月01日2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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