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葫芦岛某单位室外装备器材室建设)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新建轻钢房屋库室,涉及土石方,建筑,安装,装饰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请登录)
2.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5万元,招标控制价35万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施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单位提供简易建设图纸和简易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需实地踏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5.供应商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守秘密要求。
3.6.供应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7.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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