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93,556.8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安书院一次性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场馆配套设备配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93,556.8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93,556.8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办公设备 | 长安书院一次性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场馆配套设备配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93,556.88 | 3,593,556.8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部署及上线运行,90天内完成项目终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书院一次性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场馆配套设备配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其他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书院一次性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场馆配套设备配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2024年04月01日至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
(7)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及联合体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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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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