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主要服务内容、服务暂估费等。
1.2项目名称:锡林浩特机务段和车辆段勘测定界、建设用地审批和林草地类分析。
1.3地点:锡林浩特机务段,锡林浩特车辆段。
1.4主要服务内容:
锡林浩特机务段:勘测定界报告(包含自然资源局验收工作);建设用地许可证附图;不动产宗地图;取得不动产土地证(土地部分);其他相关工作。
锡林浩特车辆段:不动产外业验收工作;不动产宗地图;取得不动产土地证(土地部分);其他相关工作。
其他服务内容:核实自然资源局地类(自然资源局);核实是否涉及生态红线(自然资源局);核实是否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自然保护局);核实是否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及林地(林草局);核实是否涉及基本草原(林草局);林草征占图件(套合图);动工前后历年卫星影像;对接林草局工作取得征占草原申请表;取得草原征占同意书及自治区批复;其他相关工作。
1.5服务暂估费:15.5万元,最终服务费用以集通公司计划发展部预(决)算批准单为准。
1.6服务周期安排:签订合同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工作为止。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文件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服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确保各类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申请单位的资格要求
2.1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
2.2申请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3资质要求: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2024年1月)具有勘测定界、建设用地审批和林草地类分析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
2.5从业人员要求:需提供2名测绘类工程师、3名测绘类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并提供上述人员本年度社保缴纳证明。
2.6申请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条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7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2.8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申请文件。
2.9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招标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4年10月31日17:30时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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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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