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对苏州天平大酒店有限公司、云南天恒大酒店有限公司、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云南金鹰大酒店有限公司五家酒店2024年餐具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要求)。
2.2供货地点(请登录)
2.3供货时间
供货时间以各酒店实际要求为准,在合同签订时由使用方确定。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招标人及各酒店质量、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
2.5服务期限:自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标人不承诺服务期限内最低采购量,具体均以实际发生为准,据实结算。)
2.6预算金额(含税):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采购计划金额为:11.20万元;苏州天平大酒店有限公司采购计划金额为:4.90万元;云南金鹰大酒店有限公司采购计划金额为:1.22万元;云南天恒大酒店有限公司采购计划金额为:11.20万元;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采购计划金额为:11.07万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如存在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查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当天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后留存)。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当天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后留存);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合和集团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列入合和集团“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并加盖公章),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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