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建湖县压缩中心环境设备提标改造及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382.160000万元(采购包1:119.660000万元;采购包2:262.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一标段:对建湖县压缩中心现有系统进行大修和改造,恢复和提高系统处理能力,满足中心的处理需求。二标段:大修技改完成后,投标人开展为期三年的运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大修及改造并通过验收;二标段:运营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政府采购鼓励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
4.执行数据中心采购相关政策: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
采购包2
1.政策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
4.为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如中标企业为中小企业,则由该企业负责所有项目的运营;如中标企业为非中小企业,则中标企业须将不低于总项目30%的份额,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分包给具有相关相应能力的中小企业,由中标企业统一管理。
5.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
6.政府采购鼓励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7.执行数据中心采购相关政策: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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