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2024年薄壁不锈钢管及管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2024年薄壁不锈钢管及管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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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招标总价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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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锈钢薄壁管及管件 |
1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39378561.19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2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如部分省份因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截图,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3投标人所投的任一产品须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具有CMA计量认证标志的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检验站、检验院、检验中心)出具的不锈钢管材和管件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中有关检验项目结果为“合格(符合)”,否则报告无效。不锈钢管检验依据为GB/T19228.2-2011,检验项目中须含外观、尺寸、材料化学成分析、压扁试验、扩口试验、液压试验、晶间腐蚀试验、盐雾试验等;不锈钢管件检验依据为GB/T19228.1-2011,检验项目中须含外观、尺寸、材料化学成分分析、耐压试验、拉拔试验、晶间腐蚀试验、盐雾试验等(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效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4投标人须具有不锈钢管件固溶处理工艺,投标文件中须附购买固溶设备(退火炉)发票(需发票专用章,若为发票记账联则不需要发票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设备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9:00 至2024年11月5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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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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