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4
项目名称:某部安防设备提升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44.276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安防设备提升改造,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2.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三)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六)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七)本项目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由投标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加盖公章;(八)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九)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十一)投标人须由投标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表人授权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材料。(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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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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