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为推动公司前端针对智慧校园业务的发展,满足客户要求同时达到长期合作的效果,现需对校园网融合认证及计费系统软硬件进行采购,故启动本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须采购校园网融合认证及计费系统软硬件,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采购预算:含税1389900元。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参数 | 预估数量(套) | 预算单价 (不含税,元) | 预算总价 (不含税,元) |
| 1 | 代拨网关系统(含硬件) | 硬件: 设备机架设备≤2U;整机吞吐量≥40Gbps、DPI吞吐≥20Gbps;1*GE电口;增强型4*千兆光口;增强型4*万兆光口;可扩展插槽*2。 1.并发连接数≥128万。 2.新建连接数≥20万/秒; 3.网络层吞吐能力流量≥40Gbps。 4.应用层吞吐能力流量≥20Gbps。 5.支持PPS≥100万。 功能:与AAA联动、联动计费系统,完成用户选路,包括全网用户PPPoE代拨,实现家宽线路接入。 | 3 | 190000 | 570000 |
| 2 | 代拨对接组件系统 | 用户使用校园帐号经过AAA系统认证后,触发运营商二次认证,校园网账号转化为运营商账号,通过代拨网关设备模拟 PPPoE 拨号到运营商BRAS设备进行AAA认证,可实现运营商帐号和校园账号的融合。 BRAS方案无需运营商开放AAA系统,无论校园网原来采用 WEB、802.1X 或者PPPOE等各种认证方式,均可由RSR7708转换为标准PPPOE拨号报文上送到运营商BRAS,学校用户转变为运营商宽带用户。 1.并发最大在线IP数≥6400IP | 1 | 170000 | 170000 |
| 3 | 计费认证系统(含硬件+5G认证) | 硬件:CPU: ≥2.1G 12核24线程 内存:≥2*16GB DDR4 RDIMM 内存; 硬盘: ≥4*600G 10K SAS硬盘 存储账务信息不低于3年; 系统:支持基于用户IP地址、NAS设备IP地址、无线SSID、AP-MAC地址、NAS-ID等地区配置方式进行认证及计费。 配置要求: 1.认证计费系统需配置注册/在线用户授权数量≥6000; 2.认证计费系统配置Portal并发用户授权数量≥6000; | 1 | 294000 | 294000 |
| 4 | 日志系统(含硬件) | 硬件:CPU:≥ 2.1G 12核24线程 内存:≥2*16GB DDR4 RDIMM 内存; 硬盘:≥5*4T 7.2K SAS硬盘 日志存储时间要求:为满足《公安部151号令》要求,日志记录时间不低于180天 系统:支持流量监控分析、流量流向分析、用户行为分析、网络性能分析、内容和安全分析、资产管理分析等功能。符合网络安全法对审计的要求。 | 1 | 196000 | 196000 |
| 合计: | 1230000 | ||||
1.4分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5供货部署时限: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60日内完成调测部署上线。试运行期30日,30日后进行系统初验,初验合格后3个月进行系统终验。
1.6维保期:终验合格之日起5年。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总限价详见参选一览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3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签订的1份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销售业绩或计费认证系统、代拨系统、日志系统销售业绩各1份(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2.1.4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商的参选(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不可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如参选人为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如参选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同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授权书及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原厂”公章);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同时授权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参选,则视为参选无效。
2.1.5参选人须提供本次参选产品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1.6参选人须提供本次参选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提供证书复印件);
2.1.7参选人不得存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0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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