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采购如下产品:
江苏银行自营金条生产加工、包装证书、物流配送、回购等服务,详细内容见技术需求书。
2、项目完成时间:接到招标人客户发货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向客户发货。
3、服务期限:2年。
3、最高投标限价: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材质 | 工艺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 | |
| 总费用 | |||||
| (元/克) | |||||
| 价格 | 计价方式 | ||||
| 1 | 金条20克 | Au999及以上 | 压制 | 4.0 | 按克计价 |
| 2 | 金条50克 | Au999及以上 | 压制 | 3.0 | 按克计价 |
| 3 | 金条100克 | Au999及以上 | 压制 | 2.5 | 按克计价 |
| 4 | 金条200克 | Au999及以上 | 压制 | 2.5 | 按克计价 |
| 5 | 金条500克 | Au999及以上 | 压制 | 2.0 | 按克计价 |
| 6 | 金条1000克 | Au999及以上 | 压制 | 2.0 | 按克计价 |
注:
①总费用包含生产加工费、包装费、国检证书、防伪证书、运保费等,其中100克及以下规格包装盒采用纸盒、胶盒等简易包装、200克及以上规格采用木盒包装。
②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本表中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③投标人须接受招标人委托其加工的金条的回购服务,回购服务的方式为招标人代为回购,回购的价格为即时金价减2元/克,招标人应分得0.5元/克的报酬。
4、中标人数量:2名。
5、资金来源:自筹。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同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由其基本账户出具的近三个月内合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投标人2021年至今生产的贵金属产品未发生质量方面的败诉案件(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在江苏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相关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提供承诺函)。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8日起至2024年11月4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