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综合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新装箱式变压器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24627.73
最高限价(如有):924627.73
本工程概况:
为保障西藏自治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等单位用电安全,解决队伍战勤保障实际困难,拟在靠近318国道一侧安装箱式变压器,主要内容为:新装1250KVA欧式箱变1台,新装10KV(看门狗)1台,新装高供高计计量装置1台,新敷设电缆630米,新立电杆1根,敷设碳素管630米,新建户外低压分支箱1座等工程。
本工程地点: 西藏拉萨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评审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2.5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声明函将随本项目成交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04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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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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