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号:CQ
项目名称:重庆市审计局“政务·数字审计”信息化数据治理和整体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80,000.00元
最高限价:2,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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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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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审计局“政务·数字审计”信息化数据治理服务 |
1,560,000.00元 |
2 |
年 |
本分包涉及的数据治理内容与“政务·数字审计”应用高度相关,涉及的数据类型主要包括银行类、财政类等行业。投标人及其数据治理人员应熟悉数据采集、治理方法,熟悉银行、财政等行业规范。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包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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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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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审计局“政务·数字审计”信息化整体技术服务 |
1,420,000.00元 |
1 |
年 |
本分包是为了确保“政务·数字审计”应用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实施包含“政务·数字审计”应用所涉及到的驻场终端、网络、软件服务及机房设备等技术服务,保障各设备系统稳定、可靠运行,提升业务系统稳定性。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最高限价总计:2,98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各分包预留采购预算金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各分包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各分包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所投分包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各分包投标人若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将所投分包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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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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