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河南省驻马店市分公司(驿城区)2024年天中山大道办公楼翻新改造及后院危墙拆除改造工程项目由驻马店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驻马店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河南省驻马店市分公司(驿城区)2024年天中山大道办公楼翻新改造及后院危墙拆除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项目性质:工程
4.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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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中标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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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人保财险河南省驻马店市分公司(驿城区)2024年天中山大道办公楼翻新改造及后院危墙拆除改造工程项目 |
527961.05 |
52796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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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范围: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质 保 期:2年
实施地点:河南/驻马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2024年1月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月以上的社会保险(注:公司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人员证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免税企业应出具税务机关免税证明。);
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无关联声明(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9.投标人不在招标单位《全系统经商办企业名单目录》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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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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