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南阳交通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选聘项目
2.采购编号:(请登录)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固定费率(最高限价):固定承销年化费率上限为2.00‰/年
5.采购范围:
南阳交通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为1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6.服务地点:(请登录)
7.质量要求:
(1)申报材料需满足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关于非金融企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要求;
(2)积极对接投资人,按照发行目标进行资金募集;
(3)将发行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存续期内,做好债券的后续管理及协助发行人完成本息兑付。
8.承销方式:由成交供应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工作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并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为采购人在融资相关业务方面提供建议、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具有充足的专业人员组成债券承销团队,具有债券承销分销、进行债券交易的能力;
4.供应商近两年(从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24个月,具体以发行时间为准)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成功案例至少1项(提供信息披露平台(wind)截图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在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向前36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部门处罚并暂停业务资质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拥有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的证券公司,响应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将作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牵头主承销商,在选聘人的授权下,选择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队承销本次债务融资工具。
7.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共同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7.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4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即可,相关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响应文件其余签名、盖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4年11月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