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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中标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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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波慈城创美强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专项债券资金账户开立银行采购项目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年。协议(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中标银行的服务达到了要求和投标承诺的,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订下一周期的协议。合同期内中标人服务不能达到招标要求和投标承诺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或协议。 |
1家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且为在江北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的一级支行及以上金融机构。
2、如属于同一总行有2家及以上的一级支行及以上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人总行(投标人总行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投标人总行不在甬)出具的指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确认函,否则均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其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信誉良好。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等。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2024年11月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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