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sjcg********项目名称:明光法院科技法庭更新项目预算金额:********.50元最高限价:********.50元;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需求:本院大部分科技法庭建成于2015年,庭审设备日常使用频率高,因核心设备庭审主机故障率较高,影响了审判工作,且扩声设备也有底噪大、回音明显等现象,其###路老化,接触不良等问题,根据省高院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计划逐步升级替换。现需采购4套科技法庭庭审设备,一套室内LED屏。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处;②###市公共资****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③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⑥在“****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5.投****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备注:第4、5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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