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全过程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编号:LAHY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全过程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检测服务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裕安区石婆店镇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裕安区……
六、项目类型:服务类
七、发包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本项目为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全过程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检测服务,本项目总投资约6643.8631万元,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检测费最高限价26.64万元。
九、发包范围:依据设计图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验收标准及相关工程检测规范和本项目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进行第三方全过程检测(含竣工检测)。本次检测服务范围是对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进行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的检测:①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度量;②对基础处理、土方填筑质量、结构混凝土强度、混凝土结构中钢筋间距及保护层厚度、结构物外观尺寸和机电设备及安装、水土保持工程、道路及供电工程等工程施工相应环节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③对工程完工后的实体质量进行竣工检测;④参与施工期间全过程质量巡检、过程验收、质量等级评定等工作,对工程外观进行检查、记录,并对关键抽检项目进行复测;⑤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质量检查和综合督查,对工程进行综合质量评价。
十、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十一、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止。
十二、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承包人资质要求:
(1)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检测范围须同时具有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机械电气和量测4个类别);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8日
十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4年11 月7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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