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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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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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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GS-FZ-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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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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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加油站桶装车用尿素溶液、玻璃水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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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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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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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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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经贸发展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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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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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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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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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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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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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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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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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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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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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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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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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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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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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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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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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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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供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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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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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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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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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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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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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服务区自营加油站桶装车用尿素溶液、玻璃水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提供服务区加油站内的经营位置、区域,成交单位需按采购人要求,向各服务区加油站配货,配货相关费用均由成交单位负责,根据项目需求选择1家单位进行供货,供货期限为3年(服务区数量以最终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每年桶装尿素采购数量约为20000桶,每年玻璃水采购数量约为30000桶,每年采购总金额约为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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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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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桶装车用尿素溶液为10KG(PET桶)、10KG(PE桶)两种规格,玻璃水为1.8升0℃、1.8升-15℃、两种规格,选择1家单位进行供货,供货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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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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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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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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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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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车用尿素及车用玻璃水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揽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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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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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至少具有3个面向加油站供货的业绩,业绩需包含50万元及以上桶装车用尿素溶液的供货业绩和10万元及以上玻璃水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50万元及以上桶装车用尿素溶液的供货业绩和10万元及以上玻璃水的供货业绩算做1个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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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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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成立若不足三年,需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根据提供的最近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供应商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报价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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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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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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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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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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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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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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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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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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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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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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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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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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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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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2024-10-29 09:00至2024-11-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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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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