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桥东区公共停车场(位)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增设充电桩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东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东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桥东区公共停车场(位)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增设充电桩工程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桥东区公共停车场(位)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增设充电桩工程(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3建设地点:张家口桥东区。 2.1.4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四级及以上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10月1日以后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开标当天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如仍在处罚期内,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9 09:00至2024-11-02 17:3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1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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