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威海分公司2024年楼顶通信基站美化格栅施工集中采购项目(第三次)。
1.2 采购内容:为楼顶通信基站(约10处基站)美化格栅施工采购,包含楼顶通信基站美化格栅制作、现场施工安装和协调、场地恢复等所涉及的所有工作量。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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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项目规模及分包划分:预估项目框架金额120万元(不含税),不划分分包,本次集中采购成交人数量为1名。
注:框架合同金额=预估框架金额*[钢结构格栅物料费、现场施工费单价的响应合计报价(元,不含税)/钢结构格栅物料费、现场施工费单价的最高限价合计价格(元,不含税)],框架合同金额为预估金额,实际金额以中国电信威海分公司实际下发订单为准。
1.4 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威海市。
1.5 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或框架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6 ★工期要求:自甲方通知下达订单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1.7 ★质保期:自双方签署终验合格证书第2日起算,不少于6年。
1.8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询比文件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质量标准。
1.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1.10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钢结构格栅物料费最高限价为340元/平方米(不含税);现场施工费最高限价为510元/平方米(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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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如供应商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文号:建市〔2020〕94号)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2.3 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个;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个,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个。
(2)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至少4人,须持证上岗,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高处作业证(准操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至少2人,电工作业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至少1人,电工作业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至少1人。
2.4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其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其订单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钢结构施工类)至少1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若为单项合同: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若为框架合同: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或者订单扫描件。
(3)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2.5 增值税专发票开具能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8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8日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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