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望城分公司大泽湖项目玻璃钢夹砂管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项目近自然湿地公园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湿地公园一期一二区总用地191333.43m2(约合287亩),整个湿地公园一期总用地面积约1345170.00m2(约合2017.75亩),湿地公园一期一区二区施工内容主要包含5栋建筑物、12个乐园、560m空中廊桥、136.4m云廊环桥、2个广场、2个停车场、以及土方工程、园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电气工程(含智慧化)、给排水工程、海绵城市工程。
工程名称:大泽湖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
2、采购范围:玻璃钢夹砂管材料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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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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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玻璃钢夹砂管 |
DN400 |
m |
3000 |
环刚度:SN10000 压力:0.25Mpa |
|
2 |
玻璃钢夹砂管 |
DN300 |
m |
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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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玻璃钢夹砂管 |
DN200 |
m |
3000 |
|
|
4 |
玻璃钢夹砂管 |
DN100 |
m |
6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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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m |
16500 |
说明:(1)因工程施工过程不可控因素的存在,上表中数量为设计估算量,仅供参考。
(2)实际采购数量与询比数量可能有差异,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单价调整或其它任何索赔。最终采购数量以该项目工程实际需求为准。
(3)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要材料发货,可能存在不满足一车的情况。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单价调整或其它任何索赔。
4、交货时间: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预计),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以项目实际需求时间为准,供应商不得因此向买方索要任何赔偿。
5、交货地点:大泽湖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项目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质量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产品企业验收最新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应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个(附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书)。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5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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