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范围: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定于2025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拟发行金额15亿元,计划选定4家主承销商负责发行工作,详见第四章《采购人要求》。
2.服务期限:
承销商需就本次发行工作提供全过程服务,具体服务期限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1.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一般主承销商资质,若供应商为银行一级分行级分支机构的,主承销资格以总行口径进行认定。
2.人员要求:
供应商具备素质优良的可交换债券发行项目执行人员,具备完善的债券营销网络。
3.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有2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信誉要求:
4.1供应商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和债券业务人员近三年未因违法违规受过处罚或者正
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立案调查(出具声明),债券承销业绩良好;
4.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3供应商提供未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暂停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处罚时
间内的承诺(提供承诺函)。
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6日00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31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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