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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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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物业综合服务 |
择优选取1家供应商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本部大楼提供物业综合服务 |
包括且不限于分行本部大楼的物业综合性管理及保安服务。(详见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3、预算总金额:390万元/年(含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企业或组织;
4.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3注册地非宁波地区的投标人需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有分支机构或固定办公场所,能提供快捷的服务响应(须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约方可为公司在宁波市所设服务网点机构或公司正式员工或法定代表人,若为正式员工,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至少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
4.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 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含)以上在浙江省内与政府、金融、企事业单位合作的办公楼物业服务管理案例,合同金额中物业管理费用须在200万元/年以上(以合同复印件关键页为准,加盖公章;合同中无法直接表明物业管理费金额的可提供费用发票或业主盖章证明等材料作为依据);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于2024年10月28日9:00时至2024年11月1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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