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四川石化固体化工产品四川区域公路配送服务已由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四川石化固体化工产品四川区域公路配送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为规范四川石化固体化工产品四川区域公路配送业务,降低运输成本,提升客户满意度,受运输服务单位委托,现拟对四川石化固体化工产品(包装规格大部分为25kg/袋,少量为橡胶1.2吨/箱),从四川石化企业库至四川区域客户的直发配送业务进行招标。
2.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内运输量约为110万吨(19个月),标的总金额约7168万元;运输线路为四川石化企业库至四川省区域。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允许投标人以不同车辆及驾驶人员兼投兼中。【除特别注明外,所有条款均适用于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四川石化企业库至四川省成都市及德阳市,服务期限内运量约92万吨,标的金额约5152万元。
第二标段:四川石化企业库至四川省除成都市及德阳市以外的其它地级市及自治州,服务期限内运量约18万吨,标的金额约2016万元。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56元/吨(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第二标段:112元/吨(含税)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价,税率按照国家政策执行(目前税率为9%)。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更调整的,本项目的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含税价随之进行调整。
※投标人以标段划分表中提供的各到站运量为标准,采取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投标标段的综合运价,以标段综合运价进行报价,并作为评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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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石化至四川区域各到站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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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城市名 |
区县 |
运距 |
月均量 (吨) |
控制价 (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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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
成都市及德阳市 |
锦江区 |
65 |
0 |
48 |
|
青羊区 |
55 |
0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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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牛区 |
52 |
0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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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侯区 |
60 |
0 |
48 |
||
|
成华区 |
60 |
0 |
40 |
||
|
龙泉驿区 |
80 |
3700 |
58 |
||
|
青白江区 |
60 |
2500 |
55 |
||
|
新都区 |
50 |
360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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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江区 |
65 |
1800 |
48 |
||
|
双流区 |
80 |
3200 |
55 |
||
|
郫都区 |
40 |
2600 |
42 |
||
|
新津区 |
95 |
2700 |
70 |
||
|
都江堰市 |
33 |
3700 |
38 |
||
|
彭州市 |
15 |
3850 |
38 |
||
|
邛崃市 |
120 |
1800 |
80 |
||
|
崇州市 |
70 |
5300 |
58 |
||
|
简阳市 |
120 |
1200 |
80 |
||
|
金堂县 |
80 |
3200 |
60 |
||
|
大邑县 |
95 |
4500 |
70 |
||
|
蒲江县 |
125 |
900 |
83 |
||
|
天府新区 |
77 |
0 |
55 |
||
|
成都高新区 |
85 |
0 |
50 |
||
|
成都东部新区 |
120 |
0 |
80 |
||
|
德阳市 |
80 |
4100 |
60 |
||
|
48650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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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
其它地级市及自治州 |
绵阳市 |
110 |
400 |
70 |
|
眉山市 |
150 |
500 |
83 |
||
|
雅安市 |
179 |
50 |
105 |
||
|
资阳市 |
160 |
100 |
93 |
||
|
自贡市 |
260 |
920 |
113 |
||
|
广元市 |
275 |
100 |
100 |
||
|
遂宁市 |
220 |
1100 |
100 |
||
|
内江市 |
240 |
2000 |
105 |
||
|
乐山市 |
210 |
300 |
93 |
||
|
南充市 |
275 |
200 |
118 |
||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282 |
0 |
110 |
||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300 |
0 |
180 |
||
|
泸州市 |
334 |
1600 |
130 |
||
|
宜宾市 |
330 |
200 |
128 |
||
|
广安市 |
340 |
0 |
120 |
||
|
巴中市 |
362 |
0 |
135 |
||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477 |
500 |
180 |
||
|
攀枝花市 |
679 |
0 |
220 |
||
|
7970 |
112 |
||||
|
56620 |
64 |
2.5 服务地点(运输线路):(请登录)。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计2024年12月1日起) 至2026年7月5日止。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
第一标段: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报价低的优先,报价再相同技术分高的优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中标人的选取以及运输业务量的分配按下列方式确定:
(1)当有效投标人≥5人时,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综合得分排名顺序选取前3名为中标人。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按照报价低的优先原则进行分配,运价最低的中标人承运第一标段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的50%,运价次低的承运第一标段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的30%,运价最高的承运第一标段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的20%(运价相同的综合得分高的优先,综合得分再相同的技术分高的优先,下同);
(2)当3人≤有效投标人<5人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当中标候选人为4名时,招标人将根据综合得分排名顺序选取3名为中标人。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按照报价低的优先原则进行分配,运价最低的中标人承运第一标段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的50%,运价次低的承运第一标段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的30%,运价最高的承运第一标段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的20%;
当中标候选人为3名时,招标人将根据综合得分排名顺序选取前2名为中标人。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按照报价低的优先原则进行分配,运价最低的中标人承运第一标段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的60%,运价次低的承运第一标段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的40%;
(3)当有效投标人为2人时,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尚具备竞争性的,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按照报价低的优先原则进行分配,运价最低的中标人承运第一标段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的60%,运价次低的承运第一标段域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的40%;
(4)若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足2名,则重新招标。
第二标段: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报价低的优先,报价再相同技术分高的优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中标人的选取以及运输业务量的分配按下列方式确定:
(1)当有效投标人≥4人时,推荐4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根据综合得分排名顺序选取前2名为中标人。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按照报价低的优先原则进行分配,运价最低的中标人承运第二标段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的60%,运价次低的承运第二标段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的40%(运价相同的综合得分高的优先,综合得分再相同的技术分高的优先,下同);
(2)当有效投标为3人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当中标候选人为3名时,招标人将根据综合得分排名顺序选取前2名为中标人。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按照报价低的优先原则进行分配,运价最低的中标人承运第二标段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的60%,运价次低的承运第二标段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的40%;
(3)当有效投标人为2人时,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尚具备竞争性的,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按照报价低的优先原则进行分配,运价最低的中标人承运第二标段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的60%,运价次低的承运第二标段运输业务量(运费总金额)的40%;
(4)若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足2名,则重新招标。
评标按照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投标人可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各标段的拟中标人在后续标段所提供自有车辆应与本标段所提供自有车辆不同,否则在后续标段评标时将把本标段已提供的相同车辆作为无效车辆剔除,剔除后不满足后续标段自有车辆数量规定的将否决其投标。不属于各标段拟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所提供的与本标段相同的自有车辆,在后续标段评标时,将作为有效车辆参与评标,保留后续标段的评标资格。
授标按照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投标人可重复中标两个标段。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可对拟中标人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自有车辆资质证照(原件)、运输方案及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等内容,经核查拟中标人存在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存在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或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相关情况的,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各标段拟中标人在现场核查中未通过的,招标人将在本标段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选取中标人,如该拟中标人为后续标段拟中标人,且提供自有车辆与后续标段相同的,本标段继续顺延至下一名中标候选人,该拟中标人进入后续标段授标。
如遇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名单重新授标,根据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普通货物运输)。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2.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以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如未提供或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
*3.自有车辆不少于15辆(车型为重型半挂牵引车匹配重型半挂车,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半挂车数量均不少于15辆,半挂车核定载重量不低于32吨/车,牵引车的准牵引总质量不低于半挂车总质量;需提供牵引车及半挂车的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扫描件,所提供牵引车及半挂车车牌号码不能重复。)……
不满足*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10月25日至 2024年11月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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