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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工程(一期)项目表土剥离复垦及植被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0-2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工程(一期)项目表土剥离复垦及植被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9,419.3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工程(一期)项目表土剥离复垦及植被恢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989,419.3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土石方工程 表土进行剥离和复垦及植被恢复等工程 1(元) 详见采购文件 989,419.3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工程(一期)项目表土剥离复垦及植被恢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工程(一期)项目表土剥离复垦及植被恢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土建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企相符,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注: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未提供社保信息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小班子人员:供应商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要求,不得低于专业承包工程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身份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6: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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