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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蓝卡(武汉)科技有限公司6台东风牌EV350车辆处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25 收藏项目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6台东风牌EV350车辆处置

1.2 项目编号:DF24

1.3 竞卖人:东风蓝卡(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1.4(请登录)

1.5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1.6 项目概况:东风蓝卡(武汉)科技有限公司现持有固定资产鄂ADL3855、鄂ADL3771、鄂ADH8315、鄂ADp912、鄂ADp529和鄂ADJ1323车辆,现整体对外公开征集竞买人。

*2.项目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范围:固定资产鄂ADL3855、鄂ADL3771、鄂ADH8315、鄂ADp912、鄂ADp529和鄂ADJ1323车辆

2.2 服务期限:乙方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置

2.3 服务地点:东风蓝卡(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四章 项目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

(2)资质要求:/

(3)财务要求:/

(4)业绩要求:/

(5)信誉要求: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

①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②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③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被列入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⑤被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⑥与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⑦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公布在《假冒中央企业名单》的。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 本次竞卖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竞卖保证金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竞卖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竞卖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

*(2)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必须按照东咨智采平台中“竞卖保证金递交告知函”的要求,根据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进行银行转账或电汇;本项目的竞卖保证金账号为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在系统中为每个项目的每个供应商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同一个项目中不同供应商的虚拟子账号不同,同一供应商参加不同项目的虚拟子账号不同。

*(3)如采用银行保函或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且为书面形式的,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同时,凭证原件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13会议室。

*(4)如采用保函形式递交竞卖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保函编号和查询码(如有)。

以下11家银行开具的保函可通过官方公开渠道进行保函查询:中国建设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北京银行。

若供应商不选择上述范围内出具保函单位的,则需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可核查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和查验方法,并确保现场核查不受任何限制,否则将视作未递交竞卖保证金。

*(5)供应商递交的竞卖保函格式、内容应实质上符合竞卖文件格式中的保函格式、内容要求,当供应商出现围标串标等失信行为时,由保函出具单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见索即赔。

*(6)竞卖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竞卖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8)竞卖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6500元。

*(9)不退还竞卖保证金的其他情形:适用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规定》《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补充规定》相关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且经采购人确认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

(10)退还竞卖保证金的时间:按竞卖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4.3.2条执行
(11)竞卖保证金退还方式: ①非候选成交供应商竞卖保证金,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后,经竞卖人确认,代理机构财务核对无误后原路予以退付。②候选成交供应商竞卖保证金,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后或代理机构收到合同签订信息,经竞卖人确认,代理机构财务核对无误后原路予以退付。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 电子竞卖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高至低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如果出现供应商报价相同,则先报价者优先),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不超过 3 名。

5.2 报价结束后,竞卖人也可选择与指定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并根据谈判结果选定候选成交供应商并进行公示。

5.3 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竞卖人应按电子竞卖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合同主要条款

6.1 付款条件:

由竞卖人(东风蓝卡(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与供应商(成交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自收到成交通知书起1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乙方按成交金额一次性将货款汇入指定账户。

(2)甲乙双方货款结算完成后,甲方向乙方开具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保证金形式:/

保证金有效期:/;保证金递交时间:/

其他要求:/

7.竞卖文件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5日23时59分至2024年10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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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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