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葫芦岛某仓库回车场建设工程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葫芦岛某仓库,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葫芦岛某仓库回车场建设工程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2.4招标单位:葫芦岛某仓库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工
2.6招标范围:葫芦岛某仓库回车场建设工程。
2.7质量要求: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2.10合同预算价即最高限价:59063.6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5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有同等或超过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类似业绩。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3.7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3.8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截止开标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9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0投标人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选取方式
本次采取现场实堪封闭报价,由采购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最后以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施工方。
5.相关文件的获取
5.1工程量清单领取
工程量清单领取时间:2024年10月25日 至2024年10月30日 ,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 分,下午14:30 时至17: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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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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