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人民币5905288.84元
最高限价(如有):5905288.84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招大支沟(兴业路至规划环站南路段)水体治理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项目为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招大支沟(兴业路至规划环站南路段)水体治理项目,主要内容为对招大支沟兴业东路至环站东路段进行生态修复,具体包括在河涌完成控源截污之后,降低河涌运行水位、河床布置乱石、河道种植植物等措施。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并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个半月为工艺实施期(工艺实施期指项目完工并且设备等调试合格),工艺实施期完毕后即转入运营维护期,为期2年。
注:运营维护期有实施考核制度,如不合格,将延长该项目的运营维护周期。
(3)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按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任一项证明材料:①近半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和近半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按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或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按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3.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6日至2024年11月01日(提供期限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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