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广州地区办公设备多数是2018年购买的,因设备已使用一定年限,办公设备时常会发生硬件故障,且部分旧办公电脑配置已达不到办公需求,需进行硬件故障修理及硬件升级。原广州地区办公设备维修合同将于2024年10月到期,为保障员工办公设备及公共设备正常运转,现申请启动广州地区2024年-2025年办公设备维修服务采购。
采购内容:广州地区员工办公设备和公共区域办公设备维修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预估采购金额 | 规格型号及数量 | 服务期 |
| 1 | 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地区2024年-2025年办公设备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79646.02元(不含税) | 详见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项目最高不含税总价响应限价79646.02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响应限价,任一单项响应报价(不含税)高于相应的单项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具体详见询比文件明细报价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询比人和询比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最新查询截图。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8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一日止,完成至少一份办公设备维修项目的项目业绩,业绩含税累计金额5万元及以上。
(1)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
a.如提供单项合同的,业绩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
b.如提供框架合同内有体现合同总金额的,业绩时间和金额以框架合同签订为准,但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须有甲方盖章)或结算单(须有甲方盖章)或发票复印件为证;
c.如提供框架合同内未体现合同总金额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须有甲方盖章)或结算单(须有甲方盖章)或发票复印件合计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供应商可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响应申请。
2.1.6 项目团队要求:
(1)本项目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2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
(2)本项目团队成员要求不少于1人,须具备1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2 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10月28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 年10月30日24: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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