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ZXGL-T2024-0013 项目名称:丹霞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人民币249.********万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包括党群服务中心建安工程、场地景观绿化工程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详见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竞谈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竞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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