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鱼台张黄化工园区综合管廊局部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49万元
采购需求:新建3处管廊,分别为京建公司大门口、真源公司大门口、嘉泰公司大门口,管廊总长 42米。施工内容:纵梁式钢结构管廊,钢桁架架体,独立基础,宽1.5米,高7米,钢架外刷防腐涂料(环氧富锌底漆+环氧云铁中间漆+丙烯酸环氧涂料面漆)及防火涂料。局部拆除原管道后安装无缝钢管接原蒸汽管道,配套阀门及弯头管件。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设计说明。
工期:1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 号)及鲁财采〔2019〕39 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3)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4)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山东”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0)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 2024 年11月5日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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