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口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引入战略合作方委托运营下属子公司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周口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请登录)
2、项目名称:周口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引入战略合作方委托运营
下属子公司服务项目
3、项目概况:采取战略合作方合作模式,将周口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周口市政道智能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委托战略合作方经营管理,中标后战略合作方不得在周口境内继续经营同类业务。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注:本项目国内有相关标准的执行国内相关标准。若国内无相关标准的,须达到采购人项目需求的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35年(试用期一年,若不能扭亏为盈达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2年(2022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查询,通过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截屏,查询时间公告后有效)。
6.2投标人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6.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战略合作方,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7: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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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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