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五氯化磷电池材料配套氯碱副产双氧水项目(15万吨/年烧碱装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五氯化磷电池材料配套氯碱副产双氧水项目(15万吨/年烧碱装置)建筑工程(标段2)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标段(包)编号:HU
标段(包)名称: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五氯化磷电池材料配套氯碱副产双氧水项目(15万吨/年烧碱装置)建筑工程(标段2)
2.2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精细化工园区
2.3建设规模:15万吨/年烧碱
2.4计划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0日;
(2)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07月31日;
(3)计划工期:263天(日历天)。
2.5采购内容及范围:负责华陆公司承担的该项目范围内建筑工程(标段2)施工。包括各主项范围(B3路以东,除520二次盐水及电解、320整流所)内的所有地上、地下(桩基除外)用于承载设备、管道和人员活动场所的基础、厂房、钢结构(屋架)/建筑物梯子平台护栏(不含设备本体附属的)、棚、池子、排水沟、电缆沟、管沟、管架等土木建/构筑物,还包含属于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电气/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生活给排水系统、雨排水系统、、水暖系统(如有)。
包括主项:全厂总图(00082)、全厂工艺及供热外管(00083)、全场给排水(00084)、供电外线(00085)、全厂电信(00086)、氯气处理(含事故氯)(00530)、冷冻水站(00250)、循环水站(00420)、氢气处理及高纯盐酸(00540)、液氯及汽化(00550)、五氯化磷变电所(00307)、五氯化磷机柜间(00352)。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安全人员资质要求:专职安全管理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C级考核合格证书,HSE经理必须具备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4)申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
(6)业绩要求:近3年承担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申请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4.
获取时间
从2024-10-25 09:00起至2024-10-28 17: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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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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