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II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II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6,6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6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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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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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西安市中心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II期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610,000.00 |
6,6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II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45号);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II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财务状况报告:①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满足上述两项任意一项即可;
4)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8)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活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招标活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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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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