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矿集团2024年10月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及矿用本安型音视频记录仪采购招标计划已经批准下达,招标人为珲春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资金来源安全费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珲矿集团2024年10月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及矿用本安型音视频记录仪采购
2.2 项目编号:JXZ-A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共2个标包,为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矿用本安型音视频记录仪,详见下表:
招标采购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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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招标控制单价 (元) |
安标要求 |
对投标人要求 |
使用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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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1 |
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 |
/ |
台 |
10 |
/ |
生产厂/授权商 |
救护大队 |
附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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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1 |
矿用本安型音视频记录仪 |
YHJ12(B) |
台 |
10 |
/ |
安标 |
生产厂 |
救护大队 |
附参数 |
2.5资金来源:安全费用;
2.6使用单位:珲春矿业(救护大队);
2.7付款方式:预付20%,预付款支付后30日内发货。货到验收合格,按照合同总价发票入账后支付10%,待国家安全专项资金到位后支付60%,质保金10%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款;
2.8采购用途:煤矿生产需要;
2.9交货期:按合同约定或买方提出的时间交货;
2.10供货方式:具体供货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执行,按照用户要求时间、地点、方式供货;
2.11质保期:按照国家《质量法》负责产品质量,质保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2.12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2.1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体要求见上表《招标采购一览表》。
3.2 投标人所投货物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的货物适用)、防爆合格证(实行防爆合格认证的货物适用)、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行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的货物适用);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至少有1项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发票,以及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且该项业绩不得涂改、覆盖价格信息,保证完整清晰),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投标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合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标、围标串标情形将依法依规办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20元/标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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