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洱市江城县热水河水库工程沥青采购招标人为云南建投物流有限公司,合同执行方云南建投物流有限公司,项目沥青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简介
热水河水库地处普洱市江城县康平镇境内的曼老江左岸一级支流热水河上,地理坐标为东经 101°17′38″,北22°48′42″,坝址以上径流面积为 22.8km2,河长约有 9.52km,河道平均比降 99.1‰,流域平均高程 1563m。水库坝址距离江城县城距离约107.0km,距离普洱市79.0km,距昆明市 490.0km;热水河水库工程是以解决农田灌溉和农村人畜饮水缺水问题的综合利用水利工程,热水河水库工程主要由沥青混凝土心墙风化料坝、溢洪道、导流输水放空隧洞、二道坝及输水工程组成。热水河水库总库容 1211.82 万 m³,兴利库容 1100.19 万 m³,设计总灌溉面积 4.174 万亩,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Ⅲ等。水库最大坝高 94.0m,水库工程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导流输水放空隧洞组成。大坝为沥青混凝土心墙风化料坝,最大坝高91.6 米,坝顶高程 1158.6 米,坝顶轴线长 251.5 米,坝顶宽度 10 米,坝顶设 1.0 米高防浪墙;溢洪道布于右岸,为正槽式有闸控制驼峰堰溢洪道,堰宽 6.0 米,堰顶高程为 1150.13 米,全长 313.0 米,校核洪水位时最大泄洪流量 236.36 立方米每秒;导流输水泄洪放空隧洞布置于右岸,承担水库输水、施工期导流、泄洪、放空及下放生态流量的功能,隧洞全长 577.6 米,输水设计流量 1.913 立方米每秒(其中:灌溉及人饮设计流量 1.829 立方米每秒,下放生态流量 0.084 立方米每秒),施工导流最大下泄流量 61.9 立方米每秒,最大泄流量 50.73 立方米每秒,最大放空流量 20.4 立方米每秒。灌溉及人饮供水采用管道输水,由总干管和左、右干管组成,管道总长 24.896 千米,设计流量 1.829~0.298 立方米每秒。工程施工总工期为 48 个月。
2.2 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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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重方式 |
暂估数量 (吨)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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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沥青 |
70#A级 |
SL514-2013 |
实重 |
2200 |
普洱市江城县热水河水库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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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离子乳化沥青 |
PC-1 |
JTGF40-2004 |
实重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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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其他:路况信息:1、项目距离昆明市490公里,距离江城县107公里、距离普洱市79公里,普洱市至工地仅能通行9米以下车辆。2、路况:高速路、一级路、二级路,三级路;康平镇曼克老村至施工现场30公里道路窄、弯道急,仅能通行9米以下车辆。
2.4.1交货期:合同签订起两年。
2.4.2 交货地点:普洱市江城县热水河水库施工现场。
2.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终审结果以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审核意见为准)。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者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并在生产、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
(1)具备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生产的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3.1.1.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1)代理的生产厂家资质条件须满足3.1.1.1要求;
(2)具备营业执照;
(3)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不唯一授权),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厂家的委托代理文件、代理品牌产品相关资料、代理品牌产品检测报告(材质证明书、合格证需统一为唯一产家)。
3.1.1.3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的投标资格。
3.3投标人财务要求:
3.3.1生产厂家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等值货币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等值货币以上(所代理生产厂家满足招标文件对生产厂家的全部要求)。
3.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若2023年财务报表未出,请提供2020年-2022年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或者公司成立满足1年以上但不满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202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3.3.3财务状况:有近3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投标人2022或2023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2021年至今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不少于3份,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或增值税发票等)。
3.5投标人信誉要求:
3.5.1近3年(2021年至开标之日)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3.5.2近3年(2021年至开标之日)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5.3近3年(2021年至开标之日)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3.5.4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5.5提供至少3份(2021年01月至开标之日)已供买方出具的标的物的履约情况证明(不能证明是何种材料的履约情况证明视为无效证明);
3.5.6不接受在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有纠纷待解决单位投标;
3.5.7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移除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异常经营名录”查询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新查询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最新查询结果截图
3.5.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6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资料以证明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并在资格审核文件中依序提交。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日下午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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