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衡阳分公司本部办公楼招牌亮化及前坪停车坪装修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衡阳分公司本部办公楼招牌亮化及前坪停车坪装修项目;
2.2 招标编号:062
2.3 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20号;
2.4 建设规模:中国人寿衡阳分公司本部办公楼招牌亮化及前坪停车坪装修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
2.8 招标控制价:99.02万元(含税,其中标段一为46.25万元,标段二为52.77万元)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2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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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标段名称 |
招标控制价 |
工期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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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南省衡阳分公司本部办公大楼楼顶及门头招牌装饰亮化工程 |
46.25万元(含税) |
30日历天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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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湖南省衡阳分公司前坪停车坪白改黑 |
52.77万元(含税) |
30日历天 |
1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服务―外省入湘企业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法人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参与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一旦确定则不得更改,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由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中标后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报备采购人,投标文件中无需列明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信息及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含交通、水利、农业、环保、国土、政府采购等项目);
3.5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有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日起至2024年11月01日,每天8: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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