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70万元
5、最高限价:7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服务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与上一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一: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第1.5-1.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第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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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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