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京沿江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服务(南京长江段下游)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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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沿江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服务(南京长江段下游)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0-2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SNZX-C2024-0156 项目名称:南京沿江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服务(南京长江段下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0元/立方米,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根据江苏“一零两全四免费”模式,靠港和锚泊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全接收,在航船舶污染物排放全达标,提高船舶污水收集率。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要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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