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期及地点等
1.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报废堆高机、正面吊处置项目(第三次)
2.项目内容:报废堆高机、正面吊处置,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3.数量:5台堆高机、2台正面吊;一台正面吊约重70吨,一台堆高机约重32吨。
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回收工作、并清洁堆放场地。
5.回收地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6.招标最低限价:人民币60.3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商务厅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经营范围须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并保证在整个回收处置期间资质认定书一直合法有效。(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及其法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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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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