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质量保证要求
2.1质量体系及监督
1)乙方应制定质量保证措施,保证项目研究工作质量。
2)乙方承诺随时接收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据实提供甲方监督检查所需的各种质量证明材料,认真整改监督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
3)乙方项自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照技术协议规定的标准。技术协议末规定时,应优先使用国内先进标准。如出现分歧,甲乙双方判断依据依次为:国军标、国家标准。
4)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互相通报井有义务配合甲方开展处置工作。
5)评审要求:该项目需进行为案评审、中期检查和验收评审,在各阶段需形成评审意见。
6)其他要求:进行系统流程验证时,需配合进行相关验证和支持工作。
2.2技术变更
甲方或乙方需要变更项目状态时,必须经双方确认,并及时修改、完善技术协议后方可实施。
(3)进度要求
详见《技术要求》。
(4)交付物
技术报告,软件等,详见《技术要求》。
(5)验收标准
1)交付材料完整齐全,包括开发系统、技术文裆和测试文档等内容。
2)交付的算法能够在测试环境下稳定运行,能够满足性能要求。
3)相关交付文档必须保证完整全面,符合甲方的具体合同要求。
2.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具有法人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技术能力、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经济实力等;
(4)具备相应的设备、设施条件及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
(7)符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的要求;
(8)对于国家和军方有特殊要求的军品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资质;
(9)民营企业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a.质量、保密等资质剩余有效期应不少于六个月;
b.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c.申请进入合格供应商总目录时,未被列入执行失信人名单;无未决的重大涉诉案件(涉外案件或诉讼标的额大于或等于其净资产(所有者权益)的案件);
d.申请进入合格供应商总目录时及上一年度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e.供应商实际控制人中无沈阳所扬州院职工及其近亲属;
f.供应商无外资背景。
(10)成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3.竞争性谈判文件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