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见附件。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18:00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9.供应商应取得本次项目需求产品的生产或代理资格,如为自有产品,需出具生产资格证书;如为代理产品,需同时出具生产厂商的授权书以及生产商的生产资格证书。软件部分需软件开发商授权招标人及其本项目合作单位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使用配套软件,并享有该软件的永久使用权。同时具备保证及时供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10.供应商应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11.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2021年1月起至开标当月为国内三甲医院实施同类产品的银医项目(提供三甲医院银医项目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双方落款的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后签字一方的签署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没有签署时间的,以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生效之日为准,合同协议书没有签署时间或生效时间的,不予认定。
1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