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赤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省级财政森林抚育项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83305.82
最高限价:2083305.82
采购需求:森林抚育面积15000亩,共5个乡镇43个行政村。 其中: A包:前楼村、牧马堡村、郝家窑村、郭家窑村、赵家庄村、北村、西梁后村、黑龙王沟村、杜家窑村、庙湾村,总计3048亩; B包:盘石台村、方家梁村、丁字路村、仝家窑村、中所合村、镇宁堡村、西栅子村、二堡子村、头堡子村、东沟楼村,总计3050亩; C包:东梁村、西万口村、孤石村、喜峰砦村、东万口村、官路坊、炭窑沟村、盆地坑村,总计3036亩; D包:杨家窑村、青羊沟村、南门外村、朱家庙村、北张家窑村、东李家窑村、黄土梁村东栅子村、赵家沟村,总计3003亩; E包:白草村、梁家营村、辛营村、四墩沟村、大边、野马盘村,总计2863亩。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管护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补植部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磋商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③《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④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0-25至2024-10-31, 9:00-12:00-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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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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