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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中移动信息2024年统一开发底座工具能力提升项目原型设计工具软件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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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中移动信息2024年统一开发底座工具能力提升项目原型设计工具软件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原型设计工具软件 1.3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 1.4到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到货时间: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完成到货,三个月内完成部署、调试、验证测试并具备上线条件。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不含税40.00万元,含税45.20万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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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2.1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本项目要求能够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或同类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如果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只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a)在税务机关官网查询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和查询地址; b)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出具《经营状况承诺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出具《经营状况承诺书》。 2.5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 出具《保密承诺书》。 2.6本项目只接受原制造商(原厂)应答,不接受代理商。 本项目只接受原制造商(原厂)应答,不接受代理商。 出具《制造商资格声明》。 2.7同类业绩证明 应答人须提供至少1个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所投产品项目业绩。运营支撑或维护服务类项目不予认可。 注: 1)提供与应答人(作为被委托方/乙方)签署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内容、金额、签字盖章等;或能体现前述内容的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至少1张结算发票复印件,以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查验截图;以框架+订单方式签署的合同,除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外,还需提供框架合同下的至少1个采购订单,并提供与采购订单对应的至少1张结算发票复印件,以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查验截图; 2)以框架+订单方式的签署的合同,按总体框架协议认定为一个有效合同; 3)合同签字盖章认定条件:合同签字盖章页须具有双方的公章或合同章; 4)合同签订日期认定条件: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 5)发票认定条件:发票相对方须与其对应合同签署主体一致;发票开票日期不能早于其对应合同的签订日期;发票真伪以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结果为准,查验结果显示的发票详细信息与发票票面信息一致,则该发票有效,如查验结果为无此票、信息不一致等情况,则该发票无效。若发票与合同无明确对应信息,需提供辅佐材料(如与发票金额一致的请款材料等)。 2.8软件著作权证明 应答人所提供的应答产品应具备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有效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应答产品的名称、型号等根据实际填写,须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产品名称保持一致,应答产品版本不得低于证书的版本号。以证书为格式依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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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比选文件3.1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23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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