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某部灾后重建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项目为某部灾后重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
2.3招标范围:河道清理、河床铺砌,部分坍塌区域修复、加固,挡土墙拆除、新建等,以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招标项目控制价:3131191.32(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2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审计报告,并提供专款专用承诺书。
3.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签订合同限额310万(含)以上竣工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有竣工验收证书。
3.4信誉要求:(请登录)
3.5项目经理资格: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在施项目,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施情况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7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及项目经理在报价前近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以认可。
3.8本次招标投标人存在负面清单所列行为,按无效标处理。(负面清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3.4)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申领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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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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