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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0-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1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胶体金检测卡

9,5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114,000.00

11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内交货

合同包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2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承诺达标合格证、电子合格证

850,0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170,000.00

17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内交货

合同包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3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检测畜禽产品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35,000.00

13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合同包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4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检测畜禽产品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35,000.00

13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3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4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3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4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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