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象山港跨海大桥主梁及斜拉索阻尼器采购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2〕402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鄞州区小洋江站,经云龙、横溪、塘溪、咸祥后于甬莞高速象山港大桥东侧50米(两桥梁边净距)并行跨海,进入象山境内后经贤庠、大徐、象山城区,终至大目湾站。线路全长约61.45千米,其中高架线长31.35千米(含跨海段6.2千米);路基段长度0.91千米;隧道段28.32千米,其中山岭隧道22.42千米、地下隧道5.9千米;U型槽过渡段0.87千米。
2.3 招标范围:
01标段:用于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象山港跨海大桥主梁阻尼器供货、安装及相关配套服务,数量暂定78套,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02标段:用于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象山港跨海大桥斜拉索阻尼器供货、安装及相关配套服务,数量暂定232套,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2.4 交货期:13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年12月1日,每批次合同设备具体交付时间和地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
2.6 标段划分:2个标段,01标段约1000万元,02标段约438万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不限制中标,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可为同一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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